第四十五章 无产阶级 (第1/2页)
天气渐渐的热了起来,潘玖的躺椅也搬到了渐渐张开的树荫底下底下。
一边撸着日渐肥胖的马尧,潘玖一边听平安汇报上午两兄弟来访的事情。平安把上午来的两兄弟姓甚名谁,一言一行原原本本的说给少爷听。
潘玖的心思却完全不在这上边儿,比起两个无聊的闲人,自家马尧更令人关心一点。
今天早上,潘玖是被红梅的惊叫吓醒的——昨晚不知道马尧去哪里抓了一只一尺长的兔子,血丝呼啦的摆在门口,正好被早上起来开门的红梅看到。
虽说是早上睡得最香的时候被吵醒,不过潘玖了解了原委之后反倒蛮开心的。马尧能够把自己抓到的兔子放到门口,这表明它真的开始把潘玖当成“一家人”了,正在履行它对于这个“家族”的义务呢。养了这么久,终于算是把这家伙养熟了。
如果马尧抓回来的是大老鼠的话,可能只能在它失望的眼神里丢掉了。兔子就好办多了,潘玖直接让红梅拎出去洗剥干净腌起来,晚上加餐就靠这只兔子了。
现在潘玖对于红梅是越来越满意了,端茶递水、针织女红样样都来,还烧得一手好菜,更别说还识字了。就红梅这样的,换算到后世,那必须是容貌姣好、本科学历、精通刺绣、国家二级厨师……有这些标签,就算是贴到人民公园那也是抢手货。
潘玖不由得开始羡慕起未来能娶到这么好的婆娘的家伙了。
一个岁月静好的下午就在马尧的呼噜声中这么过去,等到掌灯时分,潘玖都闻到厨房里红烧兔子的香味儿了,门口却传来了敲门声。
“这谁这么没眼力见儿,这天都黑了还来叨扰?”
潘玖一脸愠色的看向门口,却见平安领进来一个胡子拉碴的瘸子。看着那一脚高一脚低的样子,潘玖都不用看脸就认出来了来者。
村里人常有磕磕碰碰,一般没有就医的说法,都是自己扛过去的。所以真要说腿有点不太灵便的,其实不在少数。不过像来者这么夸张的就只有一个了——陶明友。
陶明友说来也是潘家庄的一个“名人”了。他小时候家里还殷实,上面又有个哥哥,所以从小陶明友其实是被培养去当兵的。当然不是那种大头丘八,而是潘家的亲兵。
后来么,有一年秋收的时候下暴雨,一家人抢收谷子的时候,陶明友一脚踩空摔断了腿。虽说后来看了郎中,陶明友这条腿还算是保住了,不过这一瘸一拐的样子当兵是不可能了。转过头没两年爹娘又先后去了,结果搞得陶明友到现在三十多岁了还没个着落。
潘玖好奇中夹带着饭前的火气,也不等他行礼直接就问道:“陶明友?你这么晚了来作甚?不给个好听的答复小心你另一条腿!”
陶明友一个左腿身高六尺有余的昂藏大汉,一点都不男子气概的弯腰低头赔笑道:“三少爷,小的……”
“叫我公子,谁是你少爷!”
“是,是,三公子,小的这里给您请安了。”
看着眼前陶明友满脸的褶子都不停抽动的媚笑,潘玖有点恶心,厌恶的挥手说道:“有事儿说事儿!”
陶明友腰越发的弯了,小心翼翼的说道:“公子,小的这次来是想向你打听一个事情。这个……那个……窑上的活计眼下看着挺多的,那个……明年呢?往后还能有这么多活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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