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乌孙大角鹿 (第1/2页)
不久这支装备齐全的探险队进入天山,几天后来到玛拉尔特。玛拉尔特就是哈萨克语野鹿产羔的地方,这片天山深处的原始森林中原先生活着大量珍贵的野生乌孙大角鹿,由于雄鹿每年都脱一次角,所以在山林中经常可以见到完整的雄鹿角,大的有十几二十公斤重,现在这个地方已经跟难见到这种野生鹿了。
探险队进入了一条险峻的大峡谷,两边山上长满了茂密的冷杉和桦树。走进去几里路后,宽阔的峡谷中间就出现了一排排圆木垒筑的木屋和木屋前大片被栅栏围住的绿草地,远远的可以看到很多鹿在栅栏里悠闲得吃草,这片养殖场里圈养的正是罕见的乌孙大角鹿。
这些体形几乎比马还大黄褐色身上长着美丽的花纹的大角鹿,最初也是从山林里抓来的野生鹿羔驯养繁殖而来,现在有二百多头,它们大多已经习惯了围栏中的生活,也有雄鹿越栏逃走,但秋天又主动回来的,这是因为雄鹿头上的角已经长得又长又大痒得不行了。
以前都是鹿场的人给它锯角,所以它不会像野鹿一样自己在大树或石头上将角撞掉,只能自己跑回鹿场寻求帮助,所以鹿场并不太在意偶尔有一只鹿逃走。如果逃走的是头母鹿就更不用担心了,母鹿恋家,说不准第二年它就会领着几头小鹿回来了。
据《本草纲目》记载鹿乃仙兽,纯阳多寿,其血、茸、角、齿、骨、髓、皮、粪、胎均可入药,主治一切虚损之症。这种乌孙大角鹿更是神奇,刚出生的小鹿被母鹿舔干身上的毛后马上就能奔跑如飞,野狼难以追上。雄鹿初生之嫩角鹿茸饱含雄激素极为难得,用来治疗男性阳萎遗精等有奇效,正是胡一手要寻找的十二味药材之一。
鹿场的人带队员们参观了鹿群。探险队来得很及时,夏季正是公鹿新角盟发的季节,此时公鹿头顶上刚长出短短一截毛茸茸娇嫩的新角,这一个分叉的新角就是充血足品质上乘的鹿茸。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个分叉的新角变硬了可以长到一米多长九个分叉,非常威风,它不仅仅是一件值得炫耀的装饰品,也是雄鹿用来抵御猛兽争夺母鹿的武器。
鹿群似乎并不惧怕人,见队员们靠近也不躲闪,老冉好奇走近一头雄鹿想摸摸它头上的茸角,但立刻被养鹿人制止了,“不要靠近雄鹿”。原来乌孙大角鹿看似温驯其实不然,雄鹿时常会表露出一些恶习,让人不敢相信的是它们还会吃肉。
雄鹿长茸时会一反常态像恶狼一样追咬刚学飞的小鸟,它们这样做显然不是为了好玩。它们咬住小鸟就开始大吃,除了皮毛被吐出外,血肉骨骼都被它嚼碎吞下,这使人们很疑惑,但并不是所有鹿都吃肉只有雄鹿在特定的时间才有这种行为,于是猜测可能是雄鹿每年长角时嚼吃幼鸟给自己补钙。
每年雄鹿发情时性情就变得暴躁而具攻击性,以前有一个骑马的人被一头雄鹿用锐利的角顶成重伤,马腹也被戳穿了。还发生过一件稀奇的事,这些整日温饱不愁的雄鹿常常放荡不羁,原本干些传宗接代的勾当本不稀奇,可其中一头雄性激素分泌过于旺盛的雄鹿居然对穿花衣服的女人产生了兴趣。
这头雄鹿只要一见了女人就往跟前凑,又嗅又闻还抬起前蹄往人身上扑,似要欲行不轨,吓得女人们尖叫着四处躲避,令人啼笑皆非。这头喜欢骚扰女人的公鹿也不知被养鹿人用棒子教训多少次了,虽有所收敛但这毛病偶尔还是会犯,这也成了养鹿场茶余饭后的笑谈。
探险队如愿以偿得到了珍贵的鹿茸角,老巴在锯鹿茸时接了一些鹿茸血,他是想掺在酒里自制鹿茸血酒,一般鹿血酒都是1:1的比例配制的,虽然很补人但多喝了会有副作用,而鹿茸血又是鹿血中最性热的,断不可随便服用。
鹿场的人讲;“曾经有几个年轻人接了鹿茸血掺在酒里喝,结果喝了后几人都浑身燥热双目赤红,不但睡不着觉鼻子还不停的流血,最尴尬的是下身那玩意直挺挺的撅着几天几夜不缩回去,几个人是叫苦不迭又不敢张扬。
幸亏有明白人指点说;这鹿浑身是宝,鹿胎、鹿肾、鹿肝、鹿鞭、鹿筋、鹿血等都是大燥大热之物,唯有鹿尿是凉性的可以败火,备受煎熬的几人得此法子,那里还顾得上鹿尿腥臊,捏着鼻子就是一通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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