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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自然

第七十一章 自然 (第1/2页)

沈心妮盘下的地儿还在装修,需要三五天才能完工。
  
  所以叶晨想着等酒吧装修完了,在带着徐巍过去看看。
  
  这几天的时间,叶晨想着还得将baby的歌写出来。
  
  Baby想要一首励志的歌曲,叶晨倒是想到了几首,不过还要仔细想想,到底定下来哪一首。
  
  在给baby录制歌曲之前,叶晨想着先回趟家。
  
  梦琪给了叶晨十五万,这些钱叶晨暂时也用不着,所以他想趁着这趟回家,将钱给叶爸和沈妈。
  
  在学校时叶晨与叶爸通过电话,知道他们俩现在开了家小餐馆,虽然只是个不足五十平米的路边小餐馆,可凭着沈妈的手艺,生意还是很红火的。
  
  为此叶爸还专门问叶晨需不需要钱。
  
  “朝着心的方向,展开翱翔翅膀”
  
  “不曾忘却向往,最绚烂的远方”
  
  ···
  
  正坐着公交朝自家小餐馆赶去,叶晨的电话再次响了起来。
  
  这次的电话号码叶晨倒是不陌生,只是这备注的名字却是让叶晨觉得好笑。
  
  “妮后”
  
  没错,这个电话就是沈心妮的了。
  
  昨晚两人在袁朝派对,这妮子在喝的两腮粉红,两眼微眯的时候,硬是将叶晨的手机抢了过去。
  
  随后,这妮子说以后酒吧的事情少不了联系,若是每次都通过爱唱那多不方便。
  
  所以,这妮子就将自己的电话留给了叶晨。
  
  当时叶晨就看到了这奇葩的备注。
  
  妮后是什么鬼?即便是自诩为冰霜女王,那也是妮王啊,这妮后,为什么总让人感觉是被大王宠信的女人。
  
  不过别人都是主动要女生的电话号码,叶晨这竟然被要了。
  
  这倒是让他觉得自己像被承包了的男人。
  
  嗯,这个鱼塘,明年还承包给你,这妮子倒是有这霸气。
  
  这些胡思乱想都是叶晨昨晚想的,此刻他可没这功夫,还得忙着接电话呢:
  
  “喂,妮后,醒了啊?”
  
  电话那头的沈心妮还在床上没起,昨晚的酒水令她还有些困意,所以,这妮子说话的语气就像没睡醒:
  
  “喂,叶老师,昨晚我没有乱说什么吧?”
  
  感情这妮子昨晚思绪还算清晰,但今早却是将昨晚的事情忘了个干净。
  
  叶晨搞不清楚这妮子为何给他来这么个称呼,他也懒得去猜:
  
  “哦,你昨晚一直都没说话,很老实的。”
  
  叶晨也不打算跟她掰扯那些事儿了,毕竟这妮子昨晚说的最多的就是那头熊。
  
  她说了,那只小熊从八岁就伴随着她,那是他的爸爸送她的生日礼物。
  
  每天晚上她都要抱着这只小熊才能睡着,甚至郁闷的时候,还会拿着这只小熊撒撒气,但又舍不得真的打疼它。
  
  叶晨当时就呵呵了,说的跟那只小熊熊真的会疼似的。
  
  电话中沈心妮的话语再次响起:
  
  “哦,那,那我就将十五万打给你了,嗯,那首《王妃》你昨晚说送给我的,所以只给你两首歌的钱。”
  
  “嗯,这是你送给本小姐的第一件礼物,是你主动送本小姐的,拜了,叶老师,我还要忙酒吧的事情,不懂的时候还是会请教你的。”
  
  “嘟嘟嘟···”
  
  说完,沈心妮就将电话挂断了。
  
  徒留叶晨一人在电话这头感到一阵无语。
  
  “这妮子打这个电话过来就是自说自话的吗,拜托,我昨晚可是清醒的很,哪里有所将《王妃》送给你了。”
  
  “若是你说主动要我又不是不给你,为何非要说得跟我死乞白赖非要送你似的,真是搞不懂。”
  
  这个时候叶晨也到了该下车的公交站。
  
  韩丽小区里,沈心妮手机屏幕上正显示着已拨电话:
  
  小熊熊
  
  没错,这就是沈心妮给叶晨的备注。
  
  这是叶晨怎么都没有想到的,之前他还鄙视了那只根本不知道痛的小熊,没想到这妮子竟然将他备注成“小熊熊”了。
  
  “叮咚”
  
  等叶晨从公交车上下来,划开手机屏幕一看,那十五万已经打到他的爱唱宝账户上了。
  
  这样算一算,加上梦琪给的那十五万,不知不觉中,叶晨已经有了三十万的身价。
  
  “傻哥哥,这儿这儿。”
  
  叶晨这里才从车上下来站稳,就听见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不是别人,正是那可爱的天才少女。
  
  叶晨与妹妹约好了在这会面,之后在转一班车,直接就能到达叶爸沈妈小餐馆的附近了。
  
  “说好的九点在这汇合,这才八点五十,小丫头你竟然来的比我还早。”
  
  “这不是回家吗,我当然着急了,哎呀,妈妈做的菜好久没吃过了,不敢想,怕口水流出来。”
  
  此刻,小丫头仰着雪白的下巴望着叶晨,一副眉飞色舞的模样。
  
  每次听叶斐喊妈妈喊得这样亲昵,叶晨都觉得在这丫头的心中,重组家庭真的没什么残缺。
  
  “走,先跟我去万达广场买点东西吧。”
  
  说着,叶晨就向前走,叶斐很自然的跟在哥哥身后,乖巧的像只依人的小鸟。
  
  这种默契已经养成好多年了,两个人第一次这样默契的时候还是上初中。
  
  这其中,还有个青葱岁月的故事。
  
  初中的孩子是所有学生中最爱打架的。
  
  这个时候身体基本上长成了,一个个的都认为自己巨牛逼。
  
  那时候对于恋爱其实还是朦胧的,男生对于女生的标准普遍比大学时候要高。
  
  大学妹子,只要长得漂亮,追求的人分分钟编排到备胎100号。
  
  可初中女生,长得漂亮还不行,想要出众,还有一个很必要的条件---学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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